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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9、2010级J.M研究生前往海珠区检察院、白云水务执法大队进行教学实践活动

浏览次数:1793  日期:2011-06-06

  5月29日,我院广东基地2009、2010级J.M研究生在汪振江教授、李柏主任、连嘉敏老师以及班长叶世龙等人的带领下,前往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白云水务执法大队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教学实践活动。

  当天上午,海珠区检察院相关领导热情接见了全体师生,并在陈群伟检察官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海珠区检察院展览厅。在听取检察院部门相关人员对检察院工作情况以及先进事迹等介绍和报告后,同学们就民法、刑法、案件督察等相关问题积极发言和展开讨论,气氛活跃,效果明显。

  下午,在白云水务执法大队领导主持下,江主任为大家作了“水务执法与管理”的主题报告。之后,大家就广州地区发生的民生案例以及污水排法超标应如何赔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汪教授用《民法》的角度来分析了现今水务管理的问题,并对同学们以及白云水务执法大队干部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答。汪教授的深入分析让在场人员均感获益良多,特别是汪教授为该队在执法中提出了一些现实性的指导工作意见,深受叶队长、江主任以及干部们的赞赏,该队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通过教学实践活动,较好地提高了同学们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同学们今后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广东教育实践基地张润钿/201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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